政治
1848年:瑞士建国
瑞士作为一个现代化的国家成立于1848年。此前,瑞士是由各独立州组成的松散联盟。
1848年,瑞士通过了一部新宪法,使其成为一个联邦制国家。中央政府负责各州的外交、财政政策等特定领域。宪法将各州的各种利益与联邦的整体利益联系在一起。
政体和政府制度
瑞士是一个采用直接民主制的议会民主政体。
瑞士联邦议会由两部分组成:由人民代表组成的国民院(200人)以及由各州代表组成的联邦院(46人)。联邦议会负责选举联邦委员会,该委员会是全国的集体国家元首,由7名成员组成。
联邦制和直接民主制
瑞士国土虽小,但稳固的联邦制非常独特。这表现在两个方面:首先,26个州以及各州的自治市拥有极大的自治权;其次,各州和自治市直接参与政治决策。
不仅各州拥有巨大的影响力,每位公民也有重要的影响力,这是因为瑞士实行直接民主制:人民的倡议和公民投票(每个季度都会进行投票)为公民提供了影响政府的机会。
了解有关瑞士政治制度的更多信息,请访问网站: swissworld.org